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驾驶人考生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临沧市委市政府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年3月2日起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现场学习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满分学习考试业务。需参加驾驶人科目一、二三考试的考生,可通过个人已注册的互联网用户进行网上考试预约,也可通过交管“”APP进行预约,按预约考场和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需参加满分考试的驾驶人,在完成教育学习后到车管所进行考试。
二、恢复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现场学习业务,需参加现场学习的驾驶人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yn..gov.cn)或者通过“交管”APP以及到车管窗口进行学习申请,然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场次到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学习。
三、我们继续提倡网上办理车驾管业务,包括机动车互联网预选号、补(换)领小型汽车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免检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新车临时号牌、申请转出车辆临时号牌、机动车检验预约,驾驶证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人审验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尽量通过互联网或者交管“”APP申请办理。
四、疫情期间,为有效控制业务大厅、考场、警示教育基地人员集中,减少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请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主动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工作,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有序办理业务,并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办完即走,减少停留。
感谢您对临沧车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心竭力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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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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