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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召开年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先进个

来源:临沧市 时间:2021-3-21

5月24下午,临沧市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云南电网临沧市供电局融辉公司召开市区两级年文明交通先进单位表彰会暨年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现场推进会。

会议现场

会议由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黄光宏主持,临沧市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廖宗尧,临沧市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文明办综合科科长李晋豫,以及年被表彰为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和年创建申报的文明交通先进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临沧市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文明办综合科科长李晋豫宣读云南省公安厅和省文明办《关于命名表彰年全省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并与临沧市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廖宗尧一起为年被表彰为文明交通先进单位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交通临沧分公司和先进个人授牌、颁证。期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克军针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简要介绍;临沧融辉公司经理石凤平介绍年创建工作亮点和经验;临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创建工作负责人李忠文安排部署年创建评选活动。

临沧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警支队政委廖宗尧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着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营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从年至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此项活动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荐10个文明交通先进单位、评选10名文明交通先进个人,通过三年的创建评选活动,树立文明交通先进典型标杆,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廖政委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创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要结合当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与创建各级“文明单位”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创建评选活动取得实效。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区)文明办、公安交警、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密切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并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和行业特色,共同推动创建评选工作;三是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省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及考评标准,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本部门职工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创建评选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组织指导创建评选工作;四是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已被评为各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及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地方和单位,要率先开展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和推广;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和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最后,与会所有代表参观学习了融辉公司创建工作现场和痕迹台账,并到青华西环线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和融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技能及竞赛现场参观学习。

编辑:樊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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