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
年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填报志愿及确认时间为年8月12日8:00至8月13日18:00,8月15日至8月28日组织普通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从9月1日开始,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安排,分批次录取。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工作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乡镇教办、学校要站在完成普及目标、落实政治责任、圆满收官交账的高度,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扛实主体责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管理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做好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切实规范招生宣传
各学校招生工作组要认真执行到县(区)教育体育局报备制度,以函件形式写明招生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联络员及联系电话,明确工作时限及需开展招生宣传的学校。县(区)学校应积极配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阻挠招生工作人员到学校招生宣传,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确保招生宣传透明公开、公正公平。
三、切实严肃工作纪律
认真落实《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相关要求,如违反“六个不得”和“八个严禁”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四、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各县(区)、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对进入学校开展招生宣传的工作人员,要认真登记,测量体温,并查验健康码,切实保障健康安全。
五、切实加强跟踪督查
各县(区)、校如发现违反《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相关要求,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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