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普洱、西双版纳、临沧
发布人事任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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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
关于汤永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汤永华免去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年10月11日
关于甘登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甘登平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挂职1年)。
杨绍荣免去普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1年)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年10月11日
关于杨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周德坤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郭蔓华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戴国强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吕云霄任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市扶贫发展中心主任(副县级)职务。
孙凤龙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年10月11日
西双版纳
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引同志辞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年10月15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王引同志申请辞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引同志辞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并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年10月15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刀文的提请:
决定免去浦玲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罗海笙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陈家兴的提请:
免去郭光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永斌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高建越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诚忠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引的提请:
免去李鸿伟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旻的提请:
任命杨妮静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华同志任中共勐腊县委书记
州委常委会决定:
杨华任中共勐腊县委书记。
临沧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年10月12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子杰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赵雪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斌
辞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年10月12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赵斌提出辞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斌辞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文章辞去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年10月12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文章提出辞去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杨文章辞去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昌砚辞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年10月12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陈昌砚提出辞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昌砚辞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赵雪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年10月12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赵雪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普洱市政府网站,西双版纳报、云南发布、临沧市委宣传部、西双版纳发布
编辑:李冬雨杨芮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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