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在临沧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中班,面向全市8县区招收11种世居少数民族的农村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及享受城镇低保的50名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一
招生对象
以招收我市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彝族、佤族、傣族、拉祜族、布朗族、白族、回族、傈僳族、苗族、德昂族、景颇族等11种世居少数民族的农村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毕业生为主,适当兼顾上述11种世居少数民族的城镇户口、享受城镇低保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对国家重点扶持的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德昂族、景颇族以及市内傈僳族、彝族支系俐侎人、蒙化人等少数民族考生采取特殊照顾方式,按照定向名额录取。原则上每个少数民族高中班至少有1名我市11种世居少数民族学生就读。
雄厚的师资力量、浓郁的学习氛围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身体、心理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能坚持正常学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少数民族高中班招生:
1、高中阶段及其以上学校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三
补助和奖励
1、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少数民族高中班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免收学费和住宿费,由市级财政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给予补助。
2、补助生活费。从国家、省、市补助助学金中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高中班每生每月元生活补助费,由市财政对家庭特困生再增加元生活补助费。在此基础上,学校对家庭特困生每月补助至元生活费,到我校就读的少数民族高中班学生每月至少可获得元的生活补助,特殊困难的可获得元的生活补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少数民族高中班毕业生当年考起本科院校,除享受现有补助政策外,被一本大学录取的,一次性再给予元助学奖励。国家重点扶持的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德昂族、景颇族)和省定特困民族(佤族、拉祜族、傈僳族)以及彝族支系俐侎人、蒙化人等少数民族考生,被二本大学(民办院校及独立院校除外)录取的,一次性再给予0元助学奖励,由市财政按实际人数核拨。
一流的教学设施、优美的学习环境
四
招生办法及名额分配
1、由市教育体育局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少数民族高中班招生计划及招生名额分配情况。报考少数民族高中班的考生需自主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民族成份、家庭贫困情况及户籍证明,由学籍学校负责审核。
2、少数民族高中班实行定向招生方式,根据少数民族分布及区域差异,名额分配到各县、自治县、区。市教育体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成绩要求。原则上少数民族高中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临沧市民族中学全市择优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4、若某县、自治县、区民族考生完不成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其他县、自治县、区少数民族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因此,只要属于上述11种各县区世居少数民族学生,无论本县区是否有名额分配,都可以填报。
五
我校历年毕业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
六
报名流程
1、由考生本人填写“临沧市少数民族高班招生报考登记表”纸质表(报考学校名称填写临沧市民族中学,户口类型填写城镇、农村或农转城),到学籍学校完成户籍及民族身份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到考生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完成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并加盖公章;并于8月12日-13日在招考工作网上填报临沧市民族中学少数民族高中班。
2、考生于年8月13日前,将临沧市少数民族高中班报考登记表交回毕业学校,由考生毕业学校统一收集后上报各县(区)招考办。
七
咨询电话
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学处
办公室:
-2153041-联系人:
袁老师:李老师:康老师:李老师:县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临翔区
黄老师
杜老师
普老师
胡老师
凤庆县
罗老师
李老师
杨老师
王老师
1390111
云县
李老师
赵老师
赵老师
沈老师
永德县
鲁老师
李老师
张老师
李老师
镇康县
穆老师
杨老师
李老师
张老师
1893245
双江县
王老师
何老师
王老师
李老师
1860518
耿马县
骆老师
林老师
甘老师
杨老师
沧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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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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