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临沧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镇康、沧源县公安机关勤务辅警,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共计名。其中:镇康县名,沧源县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限男性;
4、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8月20日至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6、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9、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非本县户籍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年8月15日至8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到镇康县公安局、沧源县公安局报名。
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临沧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到报名点填写《临沧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专职辅警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4张。
3、报名地点
镇康县公安局政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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