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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现并展示好临沧美景,进一步提高临沧知名度和美誉度,助推临沧文化旅游业的加速发展,经我会研究,并报经临沧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沧美景”评选活动,现就有关活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临沧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
二、评选标准
1、标志性:具有唯一性和独特性,能够成为临沧市的标志,能对市外的游客产生较强吸引力的景观景点。
2、景观性:具有景观作用,好看可游,能够成为国内外游客来临沧的必到胜景,能得到大多数游客认可,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景观景点。
3、公共性:具有公共资源性质,普通市民能到达、可享用,能够成为临沧市民与游客共享的公共资源。
4、持久性:具有持续发展前景和长久价值,经得住时间检验的经典之作。
三、活动步骤
1、县(区)推荐
由各县(区)相关部门按照优选条件,在辖区范围内广泛组织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10个最具有代表性的美景上报市“临沧美景”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时间:7月16日至9月30日)
2、汇总初评
在汇总各县推荐上报的“美景”材料后,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对各县(区)上报的美景进行实地调研核实(10月1日至15日),在调研核实的基础上,综合论证,初评出30个景点候选。(初评时间:10月16日至20日)。
3、网络评选
在临沧日报、临沧电视台、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及全国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然后在临沧旅游网上对30个候选景点进行公示,由广大网民投票选出自己最喜欢的10个美景。(评选时间:10月21日至11月30)
4、专家评审
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在全国范围内聘请7名旅游行业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30个候选景点进行评选。(评审时间:11月21日至12月5日)
5、终评结果
采取网络评选、专家评审、评选活动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公众投票计分比重占40%、专家评分计分比重占40%、评选工作组委会评审计分比重占20%),最终评选出十大“临沧美景”。(终评时间:12月6日)
6、公示公告
所评选的10大临沧美景在临沧日报、临沧电视台及相关网站上进行10天公示,在临沧手机报上进行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12月7日至16日)
四、奖项设置
凡参与网络投票的公众,均有机会获得由主办方提供的奖品(一等奖1名:中奖者可免费组织10人参加5晚6日“临沧美景”游;二等奖5名:中奖者可免费组织3人参加“沧源佤乡风情2晚3日游”;三等奖20名:价值元神秘大礼包一份)。抽奖方式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制定公布。
活动咨询电话--
临沧市旅游行业协会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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