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NYJGC--11-01 招标人: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临沧市临翔区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二水厂污泥处理系统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临沧市临翔区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沧市临翔区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翔发改复〔〕66号)文批准同意建设,受发包人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临沧市临翔区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二水厂污泥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次项目的竞谈。
二、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1.建设地点:临沧市临翔区。
2.计划施工投资:9598.76元。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谈判范围:包含沉淀池回收水池、干化池、滤池回收水池、排水沟、回收水沟、检查井及水厂维修-土建等工程施工,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确保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按上述要求提供成立以后各年的资料。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申请人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申请人自行承诺);
(2)自年1月1日至今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申请人自行承诺);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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