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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乱象,可直接举报

来源:临沧市 时间: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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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没有备案

已出售的房源没有及时下架

房源信息发布不规范

从事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内非法业务

……

这些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令“租房族”“购房族”深恶痛绝

记者从南平市住建局了解到

这些乱象正在得到有效遏制

连日来,我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住建、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等联合重拳出击、铁腕整治。

▲市住建局牵头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等5部门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推进会

截止11月7日,全市共组织召开10场企业动员部署会,深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检查人次,检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家、门店家,发放宣传资料份。

▲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备案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共家。专项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包括↓↓↓

部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机构人员没有备案,房源信息发布不规范,发布房源信息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已出售的房源没有及时下架,店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工作人员招聘均未上墙,从事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内的非法业务等行为。

▲中心城区已备案的13家房产中介机构代表集体公开承诺:规范管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下一步,专项行动组将认真摸排整理本市未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中介结构,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到工商注册部门所在地方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中介将列入“黑名单”,并移送市发改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对媒体网站进行公布。加大整治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做好工作总结,将其转化为长效机制,深化实话专项整治成效,肃清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行为,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持续发展。

如有发现租赁中介乱象,

可直接举报!

专项整治重点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2、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3、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4、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5、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6、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

7、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8、房地产经纪机构变“居间”为“代理”,交易过程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9、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D级危房、违法建筑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举报电话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银保监分局-

市网信办-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来源:闽北日报(张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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