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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

来源:临沧市 时间:2020-12-11

为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线划定

笔试最低控制线划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70%计算(未就业随军家属和未就业退役军人笔试最低控制线为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60%),全市笔试最低控制线为90.48分(未就业随军家属和未就业退役军人笔试最低控制线为62.08分)。

  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环节。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年11月25—26日共计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楼)二楼专技股。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册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由军人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统一提交临沧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盖章,再由随军家属将证明提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未就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再由未就业退役军人提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或不合格的,由考生在《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若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本年度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并随时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通畅,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因本人自身原因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的考生需主动告知资格复审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填写《沧源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放弃申请表》,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视为失信放弃,并将个人信息记入招聘失信档案。

五、后续相关要求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考核工作于12月6日前完成。体检时考生本人持有效身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具体体检时间以沧源县人社局电话通知为准。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将个人学籍档案和考核政审表格于年12月10日前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办公室。考生提取个人学籍档案需开具“调档函”的请到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室开具“调档函”后再到相应档案托管部门提取个人学籍档案。12月25日以前办理完成审批聘用有关手续。

未尽事宜请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为准。

联系—

附件:1.沧源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沧源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放弃申请表

沧源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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