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通告
现对临沧市临翔区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通告,自年7月1日起施行。
本通告所指临翔城区范围是:东由东环线向西所有路段;南一是由缅宁大道至南信桥红绿灯,二是由南天路至南信桥环岛;西由西环线向东所有路段;北由缅宁大道至老收费站红绿灯路口。
一、城区禁止停车路段:
市烟草公司门口-腾达酒店门口、圈掌街起点-终点、南塘街起点-终点、人民路起点-终点、洪桥路起点-终点、南屏西路起点-终点、公园路起点-终点、旗山路起点-终点、白塔路起点-终点、西大街起点-终点、滨河西路起点-终点、临翔路起点-终点(停车位除外)、圈掌街延长线起点-终点、沧江北路、西河北路(学府路-白塔路段)、汀旗路(南天路-沧江路段)、南天路(烟草公司—老纸厂)等路段,临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以上路段实施管制,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二、设置电子警察抓拍的灯控路口:
百丽苑路口(旗山路与白塔路交叉口)、临沧市传媒集团路口(汀旗路与凤翔路交叉口)、缅宁大道与东环线南段交叉口、缅宁大道南汀河广场路口(圈掌街延长线与祥临二级路交叉口)、缅宁大道部队路口(世纪路延长线与祥临二级路交叉口)、缅宁大道新客运站路口、缅宁大道青华路口、缅宁大道与环城东路北段交叉口(原祥临路收费站路口)、教育小区路口(公园路与旗山路交叉口)、华旭小区路口(旗山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旗山小区路口(白塔路与西河滨河路交叉口)、海关宾馆路口(汀旗路与西河滨河路交叉口)、医院路口(沧江路与汀旗路交叉口)、市法院路口(旗山路与沧江路交叉口)、临通酒店路口(凤翔路与世纪路交叉口)、区地税局路口(旗山路与凤翔路交叉口)、茶厂路口(圈掌街与南天路交叉口)等。
临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上述灯控路口的机动车辆违法行为实施电子警察抓拍纠违,抓拍范围:(一)违法停车;(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三)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四)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五)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标线指示的;(六)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的;(七)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八)其他属于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规范和清理占用城区公交车停靠站、慢行车道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年7月1日零时起,对在城区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四、规范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自年7月1日零时起,对不在停车泊位内停车的一律视为违法停车,或在停车泊位上逆向停车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五、规范和清理人行横道以及各单位、小区出入口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区道路人行道上,只允许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自行车按照施划的规定地点停放,自年7月1日零时起,对在人行道以及各单位、小区出入口30米范围内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50元罚款,或者拖离车辆。在人行道、绿化带、公园广场同时由城管部门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管理条例》处予-0元罚款。
六、大型货车除东、西环线外,入城必须向住建部门(或住建委托单位)及公安交管部门审批《临翔区货运机动车入城通行证》,审批通行时段原则上为晚22:00至凌晨07:00,凡在临翔城区范围内从事货物机动车入城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入城时间和入城区域,违者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罚款元、扣3分的处罚。
七、禁止三轮车(包括燃油三轮摩托车、油电混合三轮轿车、三轮电瓶车、三轮自行车)进入城区。对三轮摩托车、油电混合三轮轿车违反规定入城的将处以罚款元、扣3分的处罚;对三轮电瓶车、三轮自行车违反规定入城的将对其进行一次当面教育后签订《保证书》,若再次违反规定入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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